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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商投资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失效]

  4.制定在建期间管理制度。应根据自营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临时设施的不同特点,制定在建期间管理办法,编制工程进度和资金投放计划,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加强质量监控,明确有关部门、环节和人员的责任。
  5.制定已完工程审核、验收结算制度。明确已完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合理计算已完工程成本。
  6.制定工程决算审查、竣工验收及考核制度。明确预算审查、工程竣工及考核的职能部门,确保工程质量和及时交付使用。
  (七)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管理制度
  1.明确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的管理范围。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明确企业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的管理范围。施工企业临时设施作为其他资产进行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根据取得场地使用权的不同目的,具体规定财务处理办法。
  2.制定无形资产计价方法和摊销制度。根据无形资产的取得渠道,分别投资者投入、购入、自行开发、接受捐赠等来源确定实际成本。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具体摊销期限。
  3.制定无形资产转让财务处理制度。包括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的处理以及成本结转等财务处理,对转让场地使用权,应按国家规定明确财务处理办法。
  4.制定递延资产管理制度。具体规定递延资产的摊销期限,明确开办费的开支项目、摊销期限和摊销办法。明确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摊销期限。
  5.制定其他资产管理制度。明确临时设施的范围、摊销等财务处理办法。
  (八)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1.区分长期投资与短期投资。根据投资期限的长短,结合投资项目合理确定短期投资与长期投资,并分别管理。
  2.制定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确定对外投资的权责部门、对外投资的立项审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对外投资的评价考核。
  3.明确对外投资计价方法。企业对外投资,应以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评估确认的金额计价。
  4.制定有价证券管理制度。包括明确有价证券的登记、保管责任;转让有价证券的条件及审批程序等。对企业溢价或折价购入的长期债券,应具体规定溢价或折价的摊销或转销办法。
  5.明确股权投资核算方法。根据对被投资单位是否拥有实际控股权,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并明确具体的核算方法。
  6.制定投资收益财务处理制度。具体明确投资收益的内容、投资收益财务处理办法。
  (九)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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