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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类别协作组按照技术成立若干个技术协作组,每个技术协作组由组长单位和成员单位组成。
  1.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组长单位的设置
  各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设组长单位1-2个,组长单位确定组长1名。
  2.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组长单位的产生
  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组长单位由所在类别协作组组长单位根据各技术协作组成员单位意见,提出候选名单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医政司审核后确定组长单位名单。
  3.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成员单位的产生
  各技术协作组成员单位应具备的条件:该中医医疗技术在本单位使用广泛、疗效显著、具备持续开展、推广、提升该技术的能力和基础条件、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等。各技术协作组组长单位按照规定的条件遴选成员单位,提出候选名单报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办公室审核,经医政司审定后确定成员单位名单。
  4.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组长单位的工作原则
  各技术协作组组长单位和组长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坚持民主原则,充分发扬学术民主,调动各技术协作组成员的积极性,共同做好协作组各项工作。
  二、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主要任务
  (一)开展中医医疗技术的整理、规范、推广、开发(改造、提升)。
  1.整理:对各项中医医疗技术进行收集和整理,提出中医医疗技术目录及分级建议,经国家中医医疗技术专家委员会审核,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定后分批发布,为中医医疗技术的准入管理奠定基础。
  2.规范:拟定各类中医医疗技术操作方案和技术手册。
  3.推广:利用全国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省级和县级基地以及视频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推广中医医疗技术。
  4.开发(改造、提升):通过开展联合攻关等方法解决医疗技术难点,不断提升现有中医医疗技术水平,拓展中医医疗技术适用范围,并注重在中医理论的指导下,充分应用现代科技成果,开发一批技术水平高、临床疗效好的中医医疗技术。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通过开展中医医疗技术的“整理、规范、推广、开发(改造、提升)”以及组织学术交流、联合攻关、进修学习等多种形式,培养专业人才,逐步形成中医观念牢固、技术水平高、临床疗效好、创新能力强的专业人才队伍。
  (三)向社会广泛宣传和推广使用中医医疗技术
  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相关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对中医医疗技术进行广泛的社会宣传。充分利用平面媒体、视频、网络等技术手段以及新闻发布、资料发放、电视专题片等形式,宣传介绍中医医疗技术的效果和优势,进一步提高中医医疗技术的社会地位、影响力以及老百姓对中医的认知度和使用度。
  三、中医医疗技术协作组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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