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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做好200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三、报名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或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的人员。
  4. 根据卫生部科教司《关于2004年全国成人高校医学类专业招生条件建议的函》(卫科教便函[2004]57号)要求,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 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5.身体健康;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
  (二)报名信息的采集及要求
  报名信息采集工作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管理信息标准(2003年修订版)》执行。信息报送的电子邮件地址:fwhfwh@moe.edu.cn。
  四、考试
  (一)考试科目
  1.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高职)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对外语语种的要求选择一种。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的考生,除参加三门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以上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中医学类和药学类两个一级学科除外)专业、中医药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的高中起点升专科(高职)招生,统考科目均为四门。三门公共课与高中起点升专科(高职)考试科目相同,一门专业基础课分别由公安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司法部组织命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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