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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做好200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0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2004]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2004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重点是全面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考场管理和考风考纪建设,确保招生考试的安全、公平、公正;贯彻成人高校招生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的宗旨,进一步深化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以赴,加强管理,狠抓落实,确保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考试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选拔和培养人才的重要方式。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工作,充分认识考试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考试中的违规行为给社会诚信、教育的公平公正所带来的危害。要按照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把考试安全和考风考纪作为建立良好社会风气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坚决贯彻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监察部、信息产业部、国家保密局、武警总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加强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教学[2004]15号)的精神,制定严格、周密、具体的办法,确保考试安全,防范考试违纪舞弊行为的发生,努力为广大考生提供公平、公正、放心、满意的考试环境。

  (二)突出重点,着力抓好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机构,要根据近年来成人高校招生考试面临的新形势、出现的新问题,突出抓好四项"整治"工作。一是整治考场秩序,重点治理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代考替考;失职、渎职,纵容考试作弊;扰乱考场秩序等问题。二是整治泄密问题,重点治理疏于管理导致失密;工作人员内外勾结,故意泄密;不法人员盗窃、出售、传播试题等问题。三是整治有组织的考试舞弊行为,重点治理涉考工作人员组织群体性考试舞弊和其他有组织的考试作弊行为。四是整治借考试之名进行诈骗活动,重点治理诈骗、制造传播虚假信息等问题。

  (三)加强招生考试工作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招生考试管理水平。各地要选派公正廉洁、认真负责、熟悉业务和不徇私情的人员参加招生考试工作,进一步增强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招生考试规章制度及其相关的业务培训,尽快建立起对招生考试管理人员、评卷教师选聘的考核和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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