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天津财经学院更名为天津财经大学的通知
(教发函[2004]121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将天津财经学院更名为天津财经大学的函》(津政函〔2002〕79号)收悉。
根据《
高等教育法》和《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天津财经学院更名为天津财经大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天津财经大学由你市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市统筹解决。
二、学校为多科性的普通本科学校,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发展研究生教育,全日制在校生近期规模为12000人。
三、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