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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内地高校为澳门大学推荐2004/2005年澳门基金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内地高校为澳门大学推荐2004/2005年澳门基金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教学厅函[2004]14号)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我部与澳门基金会和澳门大学签署的协议,2004年我部继续在内地高校为澳门大学推荐10名优秀应届本科毕业学生,赴澳门大学修读硕士研究生,由澳门基金会提供奖学金(推荐学校及专业分配表见附件一)。现将澳门大学有关材料及要求转给你们,请在本校2004年拟录取的考生中按附件2要求进行推荐,并将拟推荐学生本科阶段成绩单及大学英语考试(CET)六级证书复印件、硕士生报考登记表复印件、教授意见书和盖有校章的推荐函、推荐学生名单(见附件3)于6月25日前报送我部学生司,以便向澳门大学推荐。学生接到澳门大学正式录取通知书后,按规定到选派学校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因私赴澳门手续。

  为澳门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是加强和促进内地高校与澳门大学交流、合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相应的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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