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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洛阳华然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复合燃料油项目选址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洛阳华然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复合燃料油项目选址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1620号)


河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洛阳华然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复合燃料油项目选址方案的请示》(豫文物[2012]14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洛阳华然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复合燃料油项目选址方案和你局意见。
  二、应补充工程对文物的影响评估报告,严格控制该工程的占地规模、高度及外观,避免对邙山陵墓群及其环境风貌造成干扰。
  三、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该工程拟建区域开展考古工作,所需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如有重要考古发现,请组织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保护方案,并报我局批准后实施。请你局加强管理,确保考古工作质量和工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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