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测绘队岗位津贴实施办法[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测绘局公告第1号――对2010年11月30日前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发布日期:2011年1月10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10日)废止

测绘队岗位津贴实施办法
 (1994年6月30日 国家测绘局发布 国测人字〔1994〕5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国发[1993]7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要求,测绘系统测绘队实行职务岗位工资制(工人为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制),即在实行职务工资的同时,建立岗位津贴。实施这一制度,是从测绘队实际情况出发,通知建立符合测绘队特点的津贴制度,把工作人员的报酬与实际贡献紧密结合起来,在测绘队引入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
  一、岗位津贴的基本内容
  岗位津贴是测绘队工资构成中活的部分。岗位津贴的基本内容是:根据测绘队的工作特点,按照测绘队工作人员不同工作岗位的责任、任务、劳动强度和工作环境差异,划分岗位等级类别。每一岗位等级类别设置一个岗位津贴标准。对职工实行考核上岗,竞争上岗,按岗发放津贴。岗位津贴实行动态管理,岗位变动时,岗位等级相应变动,岗位津贴也随之变动,无岗亦无津贴。
  二、建立岗位津贴的目的
  建立岗位津贴的目的是,使岗位津贴的分配直接与职工的工作岗位相联系,强化岗位责任,体现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和生产一线岗位倾斜,鼓励职工到关键岗位和生产一线岗位去工作,承担较大的责任。岗位津贴的建立,将进一步使测绘队的工资分配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为测绘队的经营管理和自身发展,为走向市场,参与市场竞争注入新的活力,从而促进测绘事业的发展。
  三、岗位等级的设置
  在对测绘队各岗位在实际生产活动中的责任、任务、劳动强度、工作环境及其在测绘生产中的性质和作用进行科学评价的基础上,将测绘队现有的工作岗位分类并归纳为八个岗位等级类别。等级类别突出了岗位责任,体现了向关键岗位和生产一线岗位倾斜的政策,将中队以下作业人员岗位按高于同类人员的岗位设置。岗位等级类别设置的具体规定如下:
  八等岗:系指大队长、重大项目技术负责人岗位。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