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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吉林大学招收在职公共卫生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吉林大学招收在职公共卫生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残联厅〔2012〕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中国残联有关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推动2015年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缓解残疾人康复人才极度匮乏的局面,提升康复人才的质量,中国残联与吉林大学联合办学,自2008年开始累计招收 31名全国残联系统康复管理人员攻读公共卫生硕士研究生(MPH),首批7名学员已毕业获得吉林大学公共卫生专业硕士学位,这些人才在残疾人康复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更好地落实《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人才培养规划(2005-2015)》和《残疾人康复人才建设“十二五”实施方案》,中国残联将继续与吉林大学联合办学,推动残联系统公共卫生硕士培养为主的残疾人康复高端人才建设,经中国残联领导同志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及报名

  依据实际情况,采取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具体招生、考试和录取程序详见“吉林大学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招生简章”(见附件)。报考人员限残联系统在职康复管理人员或业务骨干人员,各地既要创造条件积极给予支持和鼓励,又要根据报名人员工作表现和能力素质,兼顾长远,结合个人申请,确定报名人选。

  二、其他事宜

  (一)省级残联与报考人员签订协议,毕业后须留在原单位工作,研究生在学期间不转档案、工资、户口关系。

  (二)学生在职学习其间的公共课和专业课采取利用假期在就近教学点集中上课的方式进行,每次10-15天,在一年半的时间内集中3-4次修完。修满学分后,进行专业实践和论文写作。

  (三)对于录取人员学费和授课点管理费用,中国残联将予以每人3万元补贴,经费拨付到省残联,由学员先行垫支,待毕业取得学位后,到所在省残联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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