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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2004年第33号――赋予28家企业预乙级国际招标资格(有效期一年)

商务部公告
(2004年第33号)


  根据《关于印发〈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审定办法〉的通知》(外经贸机电发〔1999〕第599号)和《关于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审定及年度审核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外经贸机电发〔2003〕10号),经研究,决定赋予以下28家企业预乙级国际招标资格(有效期一年):

  华润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中国华能国际经济贸易公司
  中国船舶工业物资总公司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
  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通信建设总公司
  中国建材技术装备总公司
  中国民航工程咨询公司
  中国新时代控股(集团)公司
  中国南方航空进出口贸易公司
  中基宁波对外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联想进出口有限公司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省招标中心
  太原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广东南电物资有限公司
  宁夏天鹰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黑龙江垦区采购招标中心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圣博华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渝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请上述企业到商务部申领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招标机构资格证书》。

  获得国际招标资格后,各企业应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际招标业务,树立服务意识,积极主动为企业、招投标各方服务,拓展招标业务,扩大招标业绩。如年审未达要求,将按《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审定办法》予以降级或撤销资格。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我部将按照《招标投标法》、《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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