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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授予王新刚同学“全国见义勇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决定

教育部关于授予王新刚同学“全国见义勇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决定
(教思政[2012]5号)


  2011年12月31日,中国农业大学工学院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2008级学生王新刚,不顾个人安危,跳入冰冷的湖水中,在北京国家奥林匹克森林公园救起一名落水儿童,及时为孩子做了心肺复苏并送至医院抢救,孩子脱离生命危险,现已康复。事后王新刚同学谢绝了家长送来的5000元酬金并将学校颁发的5000元奖金捐赠给学校基金会。

  王新刚同学在人民群众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紧急关头,不怕牺牲、挺身而出的先进事迹,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在高校和社会各界引起热烈反响。他用实际行动展示了当代大学生心系社会、关爱他人的责任意识,乐于奉献、不求回报的优秀品质,是学习弘扬雷锋精神的优秀代表,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典范。为表彰王新刚同学的先进事迹,教育部决定授予王新刚同学“全国见义勇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

  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要组织广大学生向王新刚同学学习,学习他所具有的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和奋不顾身、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要把学习王新刚同学先进事迹活动与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结合起来,深入研究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律和大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科学总结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做法、成效和经验,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要把学习王新刚同学先进事迹活动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结合起来,在高校学生中广泛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做全面发展一代新人” 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他们了解雷锋先进事迹,崇尚雷锋高尚品德,感悟雷锋时代精神,积极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让广大学生从王新刚同学先进事迹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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