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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一)办公厅协助部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信访、保密、保卫、政务信息等工作,负责新闻发布和全国农业劳模评选、表彰的有关工作,组织有关综合性报告的起草工作,组织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指导农业宣传和出版工作。
  (二)人事劳动司管理部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培训和劳动工资工作,归口管理主管产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制订农业系统专业技术职务和劳动工资标准。
  (三)政策体改法规司研究制订发展农村经济及农民奔小康的方针、政策,制订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主管产业的法律、法规起草工作,对其他部门起草的法律、法规中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条款提出审核意见,监督检查农业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承担农业行政复议工作,承担政策性文件和部分综合性报告的起草工作。
  (四)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指导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和管理,指导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双层经营体制的稳定和完善,指导农村承包合同管理,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资产管理、资金融通和审计工作,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管理,协调农村内部各种经济利益关系等。
  (五)综合计划司组织研究制订农业发展战略和区域开发规划,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订农村经济宏观调控措施,编制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制订农业技术改造计划,负责农业各产业之间的综合平衡,根据权限负责建设项目的初审和审定,组织制订农业生产资料中长期需求计划,编制直属直供单位及主管建设项目的物资供应和分配计划,参与主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工作,参与农产品进出口和关税政策的研究制订。
  (六)财务司管理部管各项资金,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监督管理部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指导全国农业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参与研究制订农村信贷规模、结构和利率以及税种、税率、财政补贴和贴息等政策,指导企业管理工作。
  (七)科学技术与质量标准司(对外使用农业部质量办公室的名称)
  制订农业科研、技术推广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划及农业科技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组织重大科研项目的攻关、技术开发、示范推广,管理科技成果、专利和科技经费工作,指导、协调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归口管理部属科研单位,综合管理主管产业及农村能源方面的质量标准工作,组织拟定主管产品的技术标准,协同有关部门拟定其他产品的技术标准,监督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协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活动,指导农业系统的质量认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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