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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文化部等关于组织开展“关爱他人——爱幼助残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

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文化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关于组织开展“关爱他人--爱幼助残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
(文明办[2012]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明办、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文化厅(局)、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文化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决定,组织开展“关爱他人--爱幼助残志愿服务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幼助残志愿服务活动,积极为留守儿童和残疾人排忧解难,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二、广泛开展关爱他人--爱幼志愿服务行动

  1、开展亲情关爱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通过“爱心妈妈”、“代理家长”等方式,对留守儿童进行生活照顾和亲情关爱,让留守儿童定期与父母通过视频进行亲情互动。组织志愿者利用寒暑假,开展夏令营、冬令营等活动,创造条件让留守儿童与父母团聚,加强亲情沟通,帮助流动儿童尽快融入城市生活,促进同伴交往及社区融合。推广“一对一”、城乡儿童“手拉手”等活动,倡导邻里互助、结对帮扶,使留守流动儿童得到帮助和照顾。

  2、开展教育辅导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志愿服务,通过组织家庭教育进社区、家庭教育流动车、巡讲团,开设家庭教育热线等,动员志愿者深入城乡社区,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知识,提升留守流动儿童家长教育子女的责任意识和能力。积极推进社会教育志愿服务,依托社区、农村的公共服务设施、妇女儿童之家、校外活动场所、心理援助站等,组织志愿者为留守儿童提供心理健康教育、托管服务等,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教育活动,建立完善学校、家庭、社区有效衔接的教育网络。壮大“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员队伍,教育引导儿童远离不良信息影响,营造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组织学生志愿者到农民工子弟学校和寄宿制中小学校,为留守流动儿童提供学习辅导和兴趣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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