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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三)互联网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技术标准影响力快速提升。2005年前,我国主导完成或署名的RFC数量共3个,到“十一五”期末增加到 46个,涵盖互联网路由、网际互联、安全等核心技术领域,国际影响力明显增强。下一代互联网领域快速进展,建成全球最大的IPv6示范网络,并在网络建设、应用试验和设备产业化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面向未来的下一代互联网新型架构研发稳步推进。
  (四)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互联网产业初步形成
  我国互联网服务已形成千亿元级市场,2010年,全行业收入规模超过2000亿元。在网络门户、即时通信、搜索引擎、电子商务、网络游戏等领域,具备了一定的国际影响力,部分企业进入了全球互联网企业市值排名前列。互联网设备制造业快速崛起,不仅满足国内发展需要,而且实现了海外拓展,高端路由器产品跻身全球市场前列。
  (五)互联网行业管理体系基本建立
  初步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基本建立了行业管理体系,形成了多个管理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以《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为基础的互联网行业管理法规框架,在互联网市场准入、互联与结算、资源管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等方面建立了依法管理的基础。基本建成覆盖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法律、行政、技术、经济手段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互联网市场监管体系。强化了用户权益保障的日常监督和服务监管机制。互联网基础管理成效显著,形成互联网资源部省两级管理机制,实行网站备案和IP地址备案管理,规范了域名注册服务。安全管理制度与技术手段不断强化,明确了企业网络信息安全责任,建立了安全防护、信息通报和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初步形成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互联网行业自律和公众监督不断增强,成立了中国互联网协会。行业协会、企业、用户团体等各相关方,共同制定并实施了包括“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反网络病毒自律公约”等互联网行业规范和自律公约,设立了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广大网民文明上网、参与监督等意识不断提高。
  (六)互联网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和基础平台
  互联网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显现。工业领域,多个工业企业不同程度地通过互联网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推动了工业转型升级。农业领域,截至2010年,建成涉农网站近2万个,乡镇信息服务站2万多个,支撑服务了农业农村发展。商贸领域,2010年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达4.5万亿元,2007年至2010年间网络零售交易额年均增速是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速的5.7倍。互联网创造了越来越多的就业机会,2010年互联网服务企业直接从业人员接近80万人,并有上百万人以开网店形式实现了就业。同时,互联网推动了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促进了文化传播和社会交往方式的变革创新。
  在我国互联网行业发展和管理取得显著成就的同时,问题和矛盾也不断凸显。一是应用深度和广度有待提高,区域和城乡差异显著。二是人均带宽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大,国内互联瓶颈仍突出。三是互联网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实力偏弱,操作系统、核心芯片等关键技术瓶颈仍未根本突破。四是市场行为亟需规范,市场规则、诚信体系和行业自律仍需完善,用户权益和隐私保护有待加强。五是网络与信息安全问题突出,维护安全可信公共网络环境的制度和手段需进一步健全。六是法律法规有所滞后,基础管理仍需加强,跨部门跨区域管理机制的协同性与高效性亟需提升,行业管理力量亟需增强。

二、发展形势

  (一)互联网的战略性基础设施地位更加突出
  互联网仍将是全球经济发展中最有活力的领域之一,不断创造新业态、新市场,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互联网将更为广泛和深入地推动产业升级、促进经济运行和交易方式的根本变革、改进社会公共服务、创新政府管理模式。与此同时,围绕互联网的全球战略布局加快、国际竞争加剧,网络空间成为继领土、领海、领空和太空之后的重要新疆域,保障网络空间国家利益成为新的任务。主要国家结合本国资源禀赋与核心优势,相继出台互联网国家战略和行动计划,加快构建现实世界与网络空间有机统一的国家综合竞争新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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