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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2年农垦扶贫项目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2年农垦扶贫项目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农办垦【2012】41号)


河北、山西、内蒙古(地方农垦、海拉尔、大兴安岭)、辽宁、吉林、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农业厅、畜牧厅)省(自治区、直辖市)农垦主管部门,黑龙江、广东省农垦总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

  为进一步加强农垦扶贫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人员业务水平,经研究,我部定于今年6月份在重庆举办2012年农垦扶贫项目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和对象

  本次培训的范围是2012年使用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进行扶贫项目建设的部分贫困农场,重点是新增的扶持农场。培训对象是直接负责项目建设的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农垦扶贫工作基本情况、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扶贫项目审计检查、统计年报填写等相关知识。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2年6月5-7日,6月4日报到。

  培训地点:重庆市渝通宾馆。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18号。

  四、联系人

  农业部农垦局徐兆权,联系电话:010-59192640。

  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石恒,联系电话:010-81701153。

  五、其他事项

  1.请严格按分配名额(附件1)派员参加培训,不得超员。

  2.各垦区扶贫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并于5月20日前将报名回执(附件2)发送到fp2640@163.com邮箱或传真至010-81708645,以便安排住宿。

  3.此次培训委托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负责承办。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

  附件1:2012年农垦扶贫项目管理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单位名称

合计

垦区扶贫管理部门

贫困农场

河北省农垦局

 4

 1

3

山西省农业厅农垦局

4

1

3

内蒙古农牧厅农牧场管理局

4

1

3

海拉尔农牧场管理局

3

1

2

大兴安岭农场管理局

3

1

2

辽宁省农垦局

4

1

3

吉林省农垦局

4

1

3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8

1

7

江苏省农垦事业管理办公室

2

1

1

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

4

1

3

福建省农业厅农垦局

3

1

2

江西省农垦事业管理办公室

4

1

3

山东省农业厅农垦局

3

1

2

河南省农业厅农场管理局

4

1

3

湖北省农垦事业管理局

4

1

3

湖南省农垦局

4

1

3

广东省农垦总局

4

1

3

广西农垦局

4

1

3

海南省农垦总局

4

1

3

重庆市农垦局

2

1

1

四川省农业厅农场管理局

3

1

2

贵州省农业厅农垦局

4

1

3

云南省农垦总局

4

1

3

西藏农牧厅

3

1

2

陕西省农垦局

4

1

3

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

1

2

青海省农牧厅

4

1

3

宁夏农垦事业管理局

3

1

2

新疆农业厅农场管理局

4

1

3

新疆畜牧厅产业发展与牧场管理局

4

1

3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4

1

3

 

 

 

合计

116

31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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