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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季活动的通知

  三、如申报项目内容丰富,表格中所留空间如无法满足填写内容的需要,可适当补充部分相关材料用以说明申报项目情况。自行补充的文字材料,需打印、复印或装订成A4规格,与项目申报书装订在一起报送。
  四、本套表格报送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表格请用A4纸双面打印、双面复印,于左侧装订成册。请将电子版本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刻录成光盘,与纸本申报书同时报送。
  五、填写表格时有任何不明问题,请与文化部艺术司联系。联系电话:(010)59881764,59881765。

展览名称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上级主管部门

 

地址

 

联系电话

 

展览基本情况

展览宗旨及目标

(500字以内)

                  

展览基本情况介绍

说明:

1.阐述说明该展览的策划和实施方案,包括配合展览举办的相关学术活动、公共教育及推广活动方案,3000字。

2.提供参展作品目录(包括作品详细信息:作品名称、作者、画种、尺寸、创作时间、收藏时间、收藏单位、图片等)。

3.本栏目填写的文字内容以及相关说明资料,可单独打印,作为本申报书附件一同报送。

     

展览经费情况

说明:

请在本栏目填写较完整详细的展览经费情况,包括经费预算、经费来源等。本栏目填写的文字内容以及相关说明资料,可单独打印,作为本申报书附件一同报送。

             

展览宣传方案

说明:

请在本栏目填写完整详细的展览宣传工作方案。本栏目填写的文字内容以及相关说明资料,可单独打印,作为本申报书附件一同报送。

                  

省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说明:

本栏目应填写对展览方案、经费预算、宣传方案的评价,对申报项目的审核意见及推荐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 位 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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