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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工商总局、商务部等关于印发《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本土化转制方案》的通知

  首席合伙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申请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填报时,由拟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的首席合伙人签字。
  2.有关栏目填写不下时,可插入行填写,在每页加盖原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印章,并由拟任首席合伙人签名。

  附件3:
  合伙人承诺函

合伙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国籍

 

身份证明类型

及编号

 

专业资格类型

及编号

 

专业资格证书颁发机构及颁发时间

 

合伙人承诺内容

本人郑重承诺:担任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期间,自觉遵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规范,自愿接受财政部门和其他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并依法对本人执业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内容

我所申请设立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姓名)拟担任合伙人。对于该合伙人执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违法或违规行为,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证通过合伙协议约定或其他适当的方式追究或承担其执业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签章)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函适用于不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合伙人。

  附件4:
  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基本情况备案表
  (截至20 年12月31日)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首席合伙人姓名

出生年月

国籍

专业资格证书类型及编号

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或其他专业资格证书后连续执业时间(年)

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时间(年)

任本所首席合伙人的起始年月

       

  首席合伙人签字:   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情况备案表
  (截至20  年12月31日)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序号

姓名

国籍

出生年月

专业资格证书类型及编号

前3年内是否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或其他专业资格证书后连续执业时间(年)

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时间(年)

担任合伙人的起始年月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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