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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至6月15日)。一是印发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工作方案,指导督促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方案;二是指导督促各地区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三是督促企业建立自查与整改档案,并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
  (二)执法检查、集中整治阶段(6月15日至7月底)。
  1.危险化学品领域。
  一是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和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并督促整改;二是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对近两年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过期的企业逐一进行检查,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三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对非法建设、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地区组织开展联合调查,重点整治。
  2.烟花爆竹行业。
  一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并督促整改;二是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及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三是会同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问题严重的地区组织开展重点排查,并切实落实县乡两级政府的“打非治违”责任;四是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委会或联席会议的名义,组织公安、质检、工商、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一是各地区要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基层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采取听取情况汇报和查阅执法文书、记录等有关文件资料的方式进行督促检查。二是及时跟踪、分析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一是各地区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二是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牵头,组织对重点地区开展专项督查。
  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于5月15日前和9月10日前,分别将本地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总结材料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

  附件3
冶金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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