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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3)重点抽查。7月下旬至8月中旬,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有关专家组成督查组,对部分石油企业进行抽查。
  三、工作要求
  (一)及时分析总结。要及时对非煤矿山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有关数据、资料以及典型案件和典型事故进行分析、小结,对存在的重点问题着力研究深层次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
  (二)加强督促指导。结合日常工作,加强对各地区特别是重点地区、重点时段开展非煤矿山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督促指导,指导地方对重点企业进行督导,着力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严格事故查处。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非法违法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跟踪督办和挂牌督办,督促地方严肃事故查处。
  (四)强化举报核查。及时组织力量对有关非煤矿山事故或安全隐患举报信息进行核查处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促进非煤矿山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开展。
  (五)注重统筹兼顾。要将非煤矿山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以及安全生产行政许可、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坚持标本兼治,全面提高非煤矿山安全保障能力。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于9月10日前将本地区非煤矿山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结材料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一司。

  附件2
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
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
  1.未经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
  2.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已过期,未及时办理换证手续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
  3.超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
  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有关许可审批擅自新建、改建或扩建,重大变更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以及未经试生产备案就擅自投入试生产运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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