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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债券(一期)终止上市及兑付事项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债券(一期)终止上市及兑付事项的通知
(上证债字〔2012〕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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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关于代理发行2009年河北省政府债券(一期)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债券(一期)和陕西省政府债券(一期)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09]53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债券(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2年4月30日到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挂牌名称“09内蒙01”,交易代码“130014”,为3年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1.8%,2012年5月2日偿还本金并支付当期利息。

  二、本期债券最后交易日为2012年4月25日,于2012年4月26日起终止上市,同时停止质押式回购对应的质押券的申报,质押券申报和转回代码为“106014”,简称为“09蒙质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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