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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12年度国土资源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项目建议的通知

  5.组织研制其他支撑国土资源行政审批、执法监管、工作部署等方面急需、重要标准规范。
  二、组织方式
  标准计划项目建议的征集和申报工作依托各省(区、市)国土资源部门和中国地质调查局等部直属单位开展。标准计划编制工作依托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全国珠宝玉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开展,由技术委员会组织项目建议的审查和征求意见工作,经部审定,拟订国家标准部分报国家标准计划;拟订行业标准部分由部发布实施,拟订地方标准部分由部公告备案。
  各单位报送项目建议过程中,请注意以下几点:(1)关于标准的起草单位,建议加强部直属单位、地方国土资源部门和有关企业、院校的合作,促进政、产、学、研、用相结合;鼓励地方国土资源部门、行业单位、学会协会、高校、企业承担(或自筹经费承担)标准研制任务。(2)关于标准经费安排,建议多渠道、多形式落实标准制、修订经费,积极争取地质矿产保障工程、土地整治、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金土工程等国土资源专项经费支持。(3)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国土资源相关专项支持的在研项目,明确提出以成果形式提交标准规范草案的,也应按程序申请纳入标准计划。(4)建议各单位加强必要性、可行性论证评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加强协调,严格把关。
  三、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从国土资源部网站下载并填写以下材料: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填写申报项目建议汇总表(见附件1)。拟申请国家标准的单位填写《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件2),编写标准草案(或标准大纲);拟申请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单位,填写《国土资源标准制修订计划建议书》(见附件3),经单位审核后于5月10日前一式2份报部科技合作司,同时报电子版1份。
  标准计划是标准审查报批的重要依据。未列入标准计划的标准,将不予安排履行审查报批程序和备案程序。
  四、联系方式
  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申文金 010-61595909
  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马梅 010-66558426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国土资源部科技合作司
  邮编:100812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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