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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报送质量状况分析工作总结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报送质量状况分析工作总结的通知
(质检质函〔2008〕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了进一步掌握各地开展质量状况分析工作情况,总结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落实《2008年全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要点》提出的关于“市局和省局每半年一次,县级局每季度一次对本辖区的质量监管状况进行分析,省、市、县每年一次质量状况分析,为各级政府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依据”的部署和要求,请你局认真总结本地各级质监部门2008年以来开展质量状况分析工作的情况,并于2008年10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及相关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分别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总局质量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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