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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日本摄制组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2011)

国家文物局关于日本摄制组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
(拍摄许可〔2011〕3号)


梅地亚电视中心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接待日本NHK摄制组来华拍摄专题片涉及文物的函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该摄制组于2011年1月拍摄北京景山及故宫有关镜头。具体拍摄内容及拍摄方式等事宜请与当地文物部门协商确定。在拍摄过程中,请该摄制组严格服从文物管理人员安排,务必确保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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