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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京杭大运河南旺分水枢纽工程遗址考古工作计划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京杭大运河南旺分水枢纽工程遗址考古工作计划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29号)


山东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南旺枢纽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考古工作计划书的请示》(鲁文物[2011]18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所报京杭大运河南旺分水枢纽工程遗址考古工作计划(2012--2015年)。
  二、该计划尚需补充完善以下内容:
  (一)应将搞清南旺分水枢纽的布局、规模、结构,合理的选点揭露堤岸、水闸以及河道,作为当前工作重点,为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提供基础信息资料和明确保护展示对象。研究探索部分河道与水源之间的关系,应以科学勘查为主,在关键节点辅以探沟发掘即可。对于不适宜今后展示的遗存应尽量减少发掘量。
  (二)应强化课题意识,注意对文献资料的收集和研究,加强多学科合作研究,组织水利、古建筑、文物保护等方面的专家参与工作。
  (三)制定详细的考古现场文物保护预案,加强出土文物和重要遗迹的保护工作。待发掘结束后,应在专家现场评估的基础上,制订水工设施等重要遗迹的保护方案。
  (四)规范文本文字。
  (五)应制订合理、详细的经费预算。
  三、请你局指导专业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考古工作计划进行修改完善,并经你局核准后实施。请你局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考古工作质量和文物安全。涉及考古发掘的内容,请按程序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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