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等19家农村信用社县(市)联社增资扩股计划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4]167号)
山东银监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关于对山东省19家2002年末实际资不抵债数额占资产总额高于20%的农村信用社县(市、区)联社增资扩股计划进行审批的请示》(鲁银监发〔2004〕51号)和《关于对辖内第二批上报的农村信用社县(市、区)联社增资扩股计划审核意见的函》(济银函〔2004〕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等19家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增资扩股和降低不良贷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