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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常熟市农村商业银行变更借记卡名称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常熟市农村商业银行变更借记卡名称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4]9号)
江苏银监局:
《关于常熟市农村商业银行变更借记卡名称的请示》(苏银监发〔2003〕46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常熟市农村商业银行(原常熟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更改借记卡名称,由“合作储蓄卡”更名为“粒金卡”。
二、
常熟市农村商业银行“粒金卡”的使用,须遵守《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三、更名修改后的常熟市农村商业银行粒金卡章程应报你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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