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西藏自治区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重点土地治理项目的审定意见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西藏自治区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重点土地治理项目的审定意见


  你办《关于申请评审西藏农业综合开发2007年度中央财政投资超过500万元单个项目的报告》(藏农开办[2006]42号)收悉。你办申报的山南地区扎朗县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经组织专家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集中评议后,研究认为该项目符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立项条件,同意列入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扶持范围。请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编报200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的通知》(国农办[2006]252号)的要求,按时编报项目计划。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