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福建省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重点土地治理项目的审定意见
你们《关于福建省诏安县三姑娘等四个灌区要求列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计划的请示》(闽水[2006]农水62号)收悉。你们申报的松溪县城郊灌区和仙游县古东灌区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经组织专家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集中评议后,研究认为上述项目符合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立项条件,同意列入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扶持范围。请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编报200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的通知》(国农办[2006]252号)的要求,按时编报项目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