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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

全国妇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
(妇字〔2011〕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
  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是在“十二五”时期顺利开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入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系统回顾了改革开放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扶贫开发工作取得的伟大成就,总结了扶贫开发工作积累的宝贵经验,深刻阐述了做好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意义,对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为深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社会扶贫中的积极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握形势、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妇女扶贫开发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和国家根据扶贫开发工作的新形势,作出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提出“两不愁、三保障”的扶贫新目标,以及巩固和发展“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等一系列重大决策,为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和要求。协助党和政府做好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帮助占128亿贫困人口中近半的女性脱贫,不仅有利于维护贫困妇女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且对于促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妇联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做好新阶段妇女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科学判断与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做好妇女扶贫开发工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进一步加强对妇女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研究和制定推动妇女扶贫开发工作的具体措施,切实担负起团结和带领妇女投身扶贫开发的重任,为夺取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的新胜利作出妇联组织应有的贡献。

  二、突出重点、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新阶段妇女开发式扶贫
  进入新阶段,我国扶贫开发的首要任务已经从以解决温饱为主向以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提高发展能力、尽快实现脱贫致富为主转变。开发式扶贫不仅是我国扶贫事业取得成功的宝贵经验,也是新阶段帮助妇女贫困人口解决脱贫的有效途径。妇联组织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着力做好五项工作:一要提高贫困妇女整体素质,协调政府部门及社会力量,面向贫困农村妇女开展科学文化素质、农业实用知识技术、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多种培训,加快她们脱贫致富的步伐。二要加大对贫困妇女的金融扶持力度,深入开展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工作,对有创业愿望和能力的贫困妇女提供必要的贷款资金支持,解决创业发展中遇到的资金瓶颈问题。三要重点扶持贫困地区妇女发展特色优势产业,通过创建“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发挥基地的科技示范、带动引领及综合服务功能,引导贫困地区妇女发展符合当地特色和资源优势的新特优农业,走产业化扶贫、组织化发展的道路。四要组织妇女参与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扶持连片特困地区的“三八绿色工程”基地建设,要结合实际,引导妇女投身“三八”固沙林、生态防护林等建设,为改善贫困地区的生态环境作出积极贡献。五要特别关注贫困妇女中的特殊群体,重点推动解决贫困留守妇女儿童、残疾贫困妇女、特困单亲母亲、“两癌”患病贫困妇女以及艾滋病患病贫困妇女等特殊人群的困难。要充分发挥妇女之家的作用,深入实施贫困单亲母亲救助工程,加大“两癌”患病贫困妇女救助基金的扶持力度,为她们提供必要的帮助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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