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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手米娜、新加坡歌手杜成义到江苏省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手米娜、新加坡歌手杜成义到江苏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2328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11〕84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风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邀请韩国歌手米娜、新加坡歌手杜成义,于2011年12月30日到江苏省常州市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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