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手米娜、新加坡歌手杜成义到江苏省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手米娜、新加坡歌手杜成义到江苏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2328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11〕84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风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邀请韩国歌手米娜、新加坡歌手杜成义,于2011年12月30日到江苏省常州市演出。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