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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渔业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渔业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农办渔[2011]124号)


  现行渔业统计报表制度将于今年年底到期,我部组织编制的《渔业及渔民家庭收支调查报表制度》业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同意(国统制[2011]160号),将于2012年开始执行,有效期两年。

  新的报表制度与现行报表制度相比,进行了如下部分调整:一是表(十六)渔民家庭收入与支出中“家庭经营费用支出”中增加指标“经营渔业支出”,并相应的对细化的分类指标进行了调整。同时,渔业纯收入的计算公式中将原来的“渔业生产支出”替换为“经营渔业支出”;二是取消原表(十七)渔民收入调查数核定,新增渔民家庭收支台账样表。

  现将新的渔业统计报表制度印发你们,请你认真遵照执行,并做好新旧报表制度调整的衔接工作。

  附件:《渔业统计报表制度》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渔业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1年12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目录

  一、总说明
  二、报表目录
  三、调查表式
  (一)渔业生产基本情况(水产年报01表)
  (二)海洋捕捞产品产量(水产年报02表)
  (三)海洋捕捞分海区、渔具等产量(水产年报03表)
  (四)远洋渔业产量(水产年报04表)
  (五)海水养殖产量和面积(按品种分)(水产年报05表)
  (六)海水养殖产量和面积(按水域和养殖方式分类)(水产年报06表)
  (七)淡水捕捞产量(按类别分)(水产年报07表)
  (八)淡水养殖产量(按品种分)(水产年报08表)
  (九)淡水养殖产量和面积(按水域和养殖方式分)(水产年报09表)
  (十)主要水产苗种(水产年报10表)
  (十一)水产品加工(水产年报11表)
  (十二)渔业船舶拥有量(水产年报12表)
  (十三)渔业人口与从业人员(水产年报13表)
  (十四)渔业经济总产值和增加值(水产年报14表)
  (十五)渔业灾情(水产年报15表)
  (十六)渔民家庭收入与支出(水产年报16表)
  (十七)渔民家庭收支台帐样表(水产年报17表)
  (十八)主要省市区水产品产量快报(月报)(水产定报1表)
  (十九)上半年渔业经济总产值和增加值(水产定报2表)
  (二十)上半年渔业生产情况(水产定报3表)
  四、主要指标解释

一、总说明

  (一)本调查项目的目的意义
  为全面了解我国渔业事业、渔业生产活动和渔业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及时反映渔业建设和发展成就,正确把握渔业发展形势,为国家制定渔业政策和进行宏观管理提供数据支撑、信息反馈和决策咨询,特实行渔业统计调查项目。渔业统计调查的基本任务是对渔业生产及经营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
  (二)本调查项目的统计对象和范围
  本调查项目经过国家统计局正式批准(国统制[2011]160号),是农业部渔业局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厅(局)报送报表制度的要求。本报表制度的调查范围是:各种经营组织类型、全部渔业生产单位和非渔业单位附属的渔业生产活动,但不包括渔业科学研究机构进行的渔业生产。
  (三)本调查项目的主要指标内容
  本调查项目调查内容包括:渔业生产情况、渔民家庭收支情况、渔业经济情况等。
  (四)本调查项目的时间要求和调查频率
  水产年报14表于翌年3月15日前上报,水产年报16表于当年11月15日前上报,水产年报17表调查期内报告月下月5日前上报,其他报表于翌年2月15日前上报。水产定报表中,月报表于当年下月5日前报送;半年报表于当年7月15日前报送。
  (五)本调查项目的调查方法、组织方式和渠道
  渔业统计报表采用多种调查方法收集资料。水产年报4表远洋渔业情况由农业部渔业局按照远洋渔业管理办法进行统计填报;水产年报14表渔业经济总产值和增价值各项指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部门向同级统计部门抄录填报;水产年报16表和17表渔民家庭当年收支情况调查是通过抽样调查上报。其他年报表采用全面统计的方法搜集数据。

二、报表目录



表 号

表   名

报告

期别

填报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

页码

水产年报1表

渔业生产基本情况

年报

本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部门填报

农业部渔业局

报告年翌年2月15日前

网络报送

4

水产年报2表

海洋捕捞产品产量

年报

本表由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部门填报

农业部渔业局

报告年翌年2月15日前

网络报送

6

水产年报3表

海洋捕捞分海区、渔具等产量

年报

本表由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部门填报

农业部渔业局

报告年翌年2月15日前

网络报送

8

水产年报4表

远 洋 渔 业

年报

本表由农业部渔业局按照远洋渔业管理办法进行统计填报

农业部渔业局

报告年翌年2月15日前

网络报送

9

水产年报5表

海水养殖产量和面积

(按品种分)

年报

本表由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部门填报

农业部渔业局

报告年翌年2月15日前

网络报送

10

水产年报6表

海水养殖产量和面积

(按水域和养殖方式分类)

年报

本表由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部门填报

农业部渔业局

报告年翌年2月15日前

网络报送

12

水产年报7表

淡水捕捞产量(按类别分)

年报

本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部门填报

农业部渔业局

报告年翌年2月15日前

网络报送

14

水产年报8表

淡水养殖产量(按品种分)

年报

本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部门填报

农业部渔业局

报告年翌年2月15日前

网络报送

15

水产年报9表

淡水养殖产量和面积

(按水域和养殖方式分)

年报

本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部门填报

农业部渔业局

报告年翌年2月15日前

网络报送

17

水产年报10表

主要水产苗种

年报

本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部门填报

农业部渔业局

报告年翌年2月15日前

网络报送

18

水产年报11表

水产品加工

年报

本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部门填报

农业部渔业局

报告年翌年2月15日前

网络报送

19

水产年报12表

渔 业 船 舶 拥 有 量

年报

本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部门填报

农业部渔业局

报告年翌年2月15日前

网络报送

21

水产年报13表

渔 业 人 口 与 从 业 人 员

年报

本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部门填报

农业部渔业局

报告年翌年2月15日前

网络报送

23

水产年报14表

渔业经济总产值和增加值

年报

本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部门填报

农业部渔业局

报告年翌年3月15日前

网络报送

25

水产年报15表

渔 业 灾  情

年报

本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部门填报

农业部渔业局

报告年翌年2月15日前

网络报送

27

水产年报16表

渔民家庭收入与支出

年报

本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部门填报

农业部渔业局

报告年当年11月15日前

网络报送

29

水产年报17表

渔民家庭收支台帐样表

月报

样本户

农业部渔业局

报告月下月5日前

网络报送

31

水产定报1表

主要省市区水产品产量快报

月报

本表由沿海及部分内陆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部门填报

农业部渔业局

报告月下月5日前

网络报送

32

水产定报2表

上半年渔业经济总产值和增加值

半年报

本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部门填报

农业部渔业局

报告年当年7月15日前

网络报送

33

水产定报3表

上半年渔业生产情况

半年报

本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部门填报

农业部渔业局

报告年当年7月15日前

网络报送

34


三、调查表式

  (一)渔业生产基本情况
  表  号:水产年报1表
  制定机关:农业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市、州、盟)   县(区、市、旗)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行政区划代码: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1]160号
  单 位 名 称:                     20  年 有效期至:2013年12月

指标

指标关系

单位

数量

一、水产品总产量

1=2+3+4+5+6 

 

海洋捕捞

远洋渔业

海水养殖

淡水捕捞

淡水养殖

2

3

4

5

6

 

 

 

 

 

二、水产养殖面积

7=8+9

公顷

 

海水养殖面积

淡水养殖面积

8

9

公顷

公顷

 

 

三、

  艘数

  总吨位

  功率

10

11

12

总吨

千瓦

 

 

 

机动

渔船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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