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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少工委关于开展2007年“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的通知

  3.对“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进行总结,编写《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指导手册》,免费提供给全国各级少工委和全国各地2万所中小学校和城市社区。
  四、表彰奖励
  2007年“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将设置“优秀组织奖”、“示范学校”和“平安行动好队员”三个奖项,用于表彰在年度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在2008年,将继续对“示范社区”、“贡献奖”、“体验教育基地”进行评选表彰。
  1.“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优秀组织奖。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联合表彰,共50个,用于表彰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省、市、县级团委和少工委。
  2.“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示范学校。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联合授予,共150个,用于表彰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中小学校。
  3.“平安行动好队员”。由全国少工委进行表彰,共500名,用于表彰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少先队员。
  各省级少工委请在10月31日前将“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的年度总结和以上3个奖项的推荐材料(一式两份申报表和申报材料),寄送到全国组委会办公室。每省每个奖项申报名额上限为该奖项总名额的1/10,全国组委会根据上报材料择优评定。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东四十二条21号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活动部;邮政编码:100708;联系人:楚锐、肖萌、牛婧;电话:(010)64030153;电子信箱:ccppg010@sina.com。
  五、活动要求
  1.纳入规划。当前,全国各地都在开展平安城市、和谐校园、和谐社区的创建活动。各级少先队组织要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把握契机,抓住机遇,进一步扩大“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的社会影响力,使“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成为少先队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载体。
  2.找准定位。少年儿童安全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教育部门、公安部门在少年儿童安全教育中发挥着主渠道的作用。少先队参与这项工作,主要是发挥自身优势,通过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引导少年儿童在课堂教学之外学习、宣传安全自护知识,在实践体验中把知识变成自护自救的技能。因此,少先队的定位是做好配合,以安全知识的宣传和自护技能的培养为切入点,把“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与政府部门的重点工作项目进行有机衔接。
  3.强化载体。少年儿童安全教育涉及到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宣传、自护技能的培训和应用等多个环节,因此各地在开展“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时,要加强活动载体的建设,注意子品牌的建设和推广。安全自护类“雏鹰奖章”和“平安自护营”体验教育活动是两个重要的载体,各级少先队组织要高度重视,充分利用,同时也可以结合地方特色创设一些行之有效的活动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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