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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节粮型畜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积极发展华南养鹅区、华东养鹅区、东北养鹅区。华南养鹅区重点加强养鹅业研究成果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加强鹅产品的开发与加工。华东养鹅区要建立规范的繁育供种体系,健全科技服务体系,依托资源环境优势,推广果(林)-鹅、种-养,鹅-鱼等综合生产模式,提高鹅养殖经济效益。东北养鹅区重点加强鹅地方种质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积极发展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加强鹅产品的技术开发,提高综合效益。南方地区要大力推广桑、果园、林下人工种草养鹅、冬闲田季节性种草养鹅,提高农田利用率和养殖附加值,加强鹅产品的深加工开发。
  (七)牧草
  切实加强草原保护建设,积极推进人工种草,着力提升优质饲草供应能力。坚持生态优先原则,根据不同地区自然和生态特点,推行禁牧休牧轮牧和草畜平衡等制度,加快转变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减轻草原压力。围绕“一带两区”发展布局,大力发展人工种草。开展优质苜蓿高产示范片区建设,推进苜蓿产业带建设,带动周边适宜区域发展优质苜蓿,提高苜蓿收割加工机械化水平;东北羊草产业区重点加强羊草改良,全面提升羊草产量,积极打造优质羊草基地;南方饲草产区,重点发展黑麦草、三叶草等一年生或多年生高产优质牧草,积极开发利用农作物秸秆和其他植物资源。加强牧草青贮等技术研究和示范推广,大力推广种草养畜。
  五、政策措施
  (一)建立政策支持机制,加快节粮畜牧业发展步伐
  全面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促进草原生产力的逐步恢复,加快建设现代草原畜牧业。继续开展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创建活动,着力提高节粮型畜牧业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人工种草,大力推进“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促进优质苜蓿产业发展。抓好牧草种子工程建设,落实优质牧草良种补贴政策,不断提升国内优质牧草种子的供种能力。鼓励养殖场户开展秸秆饲用,提高秸秆利用效率。加大奶牛生产扶持力度,积极推进奶牛保险补贴试点,探索建立奶业发展风险基金制度,降低养殖风险。推动出台牛羊肉生产扶持政策,开展基础母畜补贴试点,支持发展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推动建立牛羊肉生产大县奖励政策,提高牛羊肉生产积极性。以提高质量为重点,继续开展羊毛绒产业发展技术研究,促进羊毛绒加工业发展。强化市场引导,加快兔、鹅产业化进程。
  (二)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增强节粮型畜牧业发展后劲
  在加大政府资金扶持力度的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发展节粮型畜牧业,引入竞争机制,建立既公平竞争又分工协作的多元化发展格局。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发展多种形式的畜牧业保险,探索建立适合不同地区、不同节粮型畜禽品种的政策性保险制度。运用财政贴息等方式,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对节粮型畜牧业的信贷支持,破解节粮型畜牧业发展过程中规模养殖场(小区)融资贷款难等难题。
  (三)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产业化水平
  从养殖场户实际需要出发,发展多样化的服务组织,形成乡科技综合服务站、县(市)服务中心、省(区)科技推广站和专业技术协会与专业合作社相结合的服务网络,重点抓好良种繁育推广、饲草饲料加工利用、兽医防疫灭病、畜产品加工、科技培训与技术推广等体系建设,尤其要在完善服务功能、强化服务手段、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方面狠下功夫。把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同发展节粮型畜牧业产业化结合起来,拓宽服务领域,为养殖场户提供全程服务,逐步形成“良种供应-畜禽饲养-产品收购-屠宰加工-贮运销售”相衔接的一条龙生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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