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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全国航道管理与养护发展纲要(2011―2015年)的通知

  6.坚持科技创新,推进航道现代化。
  --建设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京杭运河等数字航道,加快内河电子航道图推广应用。加快航道管理与养护信息化建设,建设航道综合信息服务系统、船闸联合调度系统,逐步实现航道实时动态监测、联网便捷服务。积极开展智能航道研究和建设试点工作。
  --开展环保、节能航道养护设备研制,加强通航建筑物管理与养护技术创新,加大航标新材料、新能源、新光源的研究和推广应用力度,推广应用太阳能一体化航标灯,积极推动绿色航道发展。
  --加强航道整治建筑物维修、航道减淤、生态航道、船闸运行维护等技术研究和示范应用,形成一批技术新成果。积极推进航道科研基地建设,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强航道管理与养护技术国际交流与合作。
  7.健全协调机制,合力开发水运资源。
  --加强与国土、环保、水利、电力、渔业等行业部门的沟通与联系,积极参与涉及航道权益的水利、水电及其他行业的规划、建设过程,倡导联合治水,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效能,结合江河治理改善航道通航条件。
  --加强部与省、省与省以及行业内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加强对跨省重要航道管理与养护的协调,促进航道资源利用、养护标准和信息服务的有效衔接。
  --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在航道法律法规制定与宣贯培训、政策研究、沟通协调、行业自律以及信息收集与传递等方面的作用。
  8.加强队伍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把促进航道事业发展作为人才队伍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制定省级航道管理机构的人才规划,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培训教育力度,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
  --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重点航道管理养护、重大建设工程、重点科研项目和重点科研基地为依托,重点加强高层次科技人才、高技能实用人才、高素质管理人才的培养,造就一批在航道管理与养护重点专业领域中有影响的专业带头人和在交通运输系统有较高知名度的专家;采取培训、轮岗、挂职锻炼等措施,培养一批能满足航道管理与养护综合工作需要的骨干队伍。到2015年末,全国航道管理、养护专业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40%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技术人才不低于40%;养护作业人员中,具有中级工及以上技术资格的技能人才达到50%以上;航道行政管理人员整体文化水平达到大专以上。
  --健全从业人员岗位职责、能力水平、绩效考评、考核标准等制度体系。建立职工培训机制,利用现有培训资源,建立航道管理与养护培训基地,加强航道养护专业人员的培训。实行职业技能认定和关键岗位从业资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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