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报送中央企业2011年投资完成情况和2012年投资计划工作的通知
(国资厅规划[2011]732号)
各中央企业:
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全面、系统地了解中央企业投资情况,根据《
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6号)要求,请各中央企业认真做好2011年投资完成情况和2012年投资计划的报送工作。请按照本通知附件1的格式与要求,认真填报有关数据和项目内容,并结合企业实际,按照附件2的内容提供有关文字说明材料(均为一式3份),于2012年1月31日前报送我委规划发展局。
联系人:童应安
电话:010-63193732
附件:
1.XXXX公司投资情况表
2.XXXX公司2011年投资完成情况及2012年投资计划情况说明材料(提纲)
国资委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1:XXXX公司投资情况表
表1 XXXX公司2011年投资完成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 计划投资总额
| 完成投资总额
| 按投资方向划分
| 到位资金
| 按资金来源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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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业
| 非主业
| 自有资金
| 贷款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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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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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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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股权(产权)投资完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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