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运行管理规范,园区管理机构有相应的循环经济指标统计和评价体系;
6、“十一五”期间无重大环境安全事故,各项经济、资源、环境指标明显提高,示范带动作用强;
7、编制了有关循环经济的实施方案或专项规划,并完成其设定的目标或阶段性目标。
附件二:
全国循环经济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单 位 名 称
推 荐 单 位
填表日期 2011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此表是推荐全国循环经济工作先进单位用表。
一、本表需打印,使用仿宋小四号字体,数字统一用阿拉伯数字。
二、单位名称必须准确,所属单位填写全称,数字统一用阿拉伯数字。所属单位,请填写其所属上一级单位或者机构。
三、单位性质根据被推荐集体性质选填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合资企业或其他;没有行政级别的单位在“单位级别”栏填写“无”。
四、循环经济工作主要表现和成果力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条理清楚,字数要求1000字左右,可另行附页。
五、此表上报一式三份,规格为A4纸。
单位名称
|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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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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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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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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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所在
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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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姓名
| (签字)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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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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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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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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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所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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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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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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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工作主要表现和成果(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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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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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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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推荐部门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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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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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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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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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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