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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

  59. 铝工业赤泥综合利用设备开发与制造
  60. 尾矿综合利用设备制造
  61. 废旧塑料、电器、橡胶、电池回收处理再生利用设备制造
  62. 废旧纺织品回收处理设备制造
  63. 废旧机电产品再制造设备制造
  64. 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装置制造
  65. 水生生态系统的环境保护技术、设备制造
  66. 移动式组合净水设备制造
  67. 非常规水处理、重复利用设备与水质监测仪器
  68. 工业水管网和设备(器具)的检漏设备和仪器
  69. 日产10万立方米及以上海水淡化及循环冷却技术和成套设备开发与制造
  70. 特种气象观测及分析设备制造 71. 地震台站、台网和流动地震观测技术系统开发及仪器设备制造
  72. 三鼓及以上子午线轮胎成型机制造
  73. 滚动阻力试验机、轮胎噪音试验室制造
  74. 供热计量、温控装置新技术设备制造
  75. 氢能制备与储运设备及检查系统制造
  76. 新型重渣油气化雾化喷嘴、漏汽率0.5%及以下高效蒸汽疏水阀、1000℃及以上高温陶瓷换热器制造
  77. 海上溢油回收装置制造
  78. 低浓度煤矿瓦斯和乏风利用设备制造
  (十九)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1. 汽车发动机制造及发动机研发机构建设:升功率不低于70千瓦的汽油发动机、升功率不低于50千瓦的排量3升以下柴油发动机、升功率不低于40千瓦的排量3升以上柴油发动机、燃料电池和混合燃料等新能源发动机
  2. 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及关键技术研发:双离合器变速器(DCT)、电控机械变速器(AMT)、汽油发动机涡轮增压器、粘性连轴器(四轮驱动用)、自动变速器执行器(电磁阀)、液力缓速器、电涡流缓速器、汽车安全气囊用气体发生器、燃油共轨喷射技术(最大喷射压力大于2000帕)、可变截面涡轮增压技术(VGT)、可变喷嘴涡轮增压技术(VNT)、达到中国Ⅴ阶段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发动机排放控制装置、智能扭矩管理系统(ITM)及耦合器总成、线控转向系统、柴油机颗粒捕捉器、低地板大型客车专用车桥、吸能式转向系统、大中型客车变频空调系统、汽车用特种橡胶配件,以及上述零部件的关键零件、部件
  3. 汽车电子装置制造与研发:发动机和底盘电子控制系统及关键零部件,车载电子技术(汽车信息系统和导航系统),汽车电子总线网络技术(限于合资),电子控制系统的输入(传感器和采样系统)输出(执行器)部件,电动助力转向系统电子控制器(限于合资),嵌入式电子集成系统(限于合资、合作)、电控式空气弹簧,电子控制式悬挂系统,电子气门系统装置,电子组合仪表,ABS/TCS/ESP系统,电路制动系统(BBW),变速器电控单元(TCU),轮胎气压监测系统(TPMS),车载故障诊断仪(OBD),发动机防盗系统,自动避撞系统,汽车、摩托车型试验及维修用检测系统
  4. 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能量型动力电池(能量密度≥110Wh/kg,循环寿命≥2000次,外资比例不超过50%),电池正极材料(比容量≥150mAh/g,循环寿命2000次不低于初始放电容量的80%),电池隔膜(厚度15-40μm,孔隙率40%-60%);电池管理系统,电机管理系统,电动汽车电控集成;电动汽车驱动电机(峰值功率密度≥2.5kW/kg,高效区:65%工作区效率 ≥80%),车用DC/DC(输入电压100V-400V),大功率电子器件(IGBT,电压等级≥600V,电流≥300A);插电式混合动力机电耦合驱动系统
  5. 大排量(排量>250ml)摩托车关键零部件制造:摩托车电控燃油喷射技术(限于合资、合作)、达到中国摩托车Ⅲ阶段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发动机排放控制装置
  6. 轨道交通运输设备(限于合资、合作):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干线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输设备的整车和关键零部件(牵引传动系统、控制系统、制动系统)的研发、设计与制造;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乘客服务设施和设备的研发、设计与制造,信息化建设中有关信息系统的设计与研发;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的轨道和桥梁设备研发、设计与制造,轨道交通运输通信信号系统的研发、设计与制造,电气化铁路设备和器材制造、铁路噪声和振动控制技术与研发、铁路客车排污设备制造、铁路运输安全监测设备制造
  7. 民用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干线、支线飞机(中方控股),通用飞机(限于合资、合作)
  8. 民用飞机零部件制造与维修
  9. 民用直升机设计与制造:3吨级及以上(中方控股),3吨级以下(限于合资、合作)
  10. 民用直升机零部件制造
  11. 地面、水面效应飞机制造(中方控股)
  12. 无人机、浮空器设计与制造(中方控股)
  13. 航空发动机及零部件、航空辅助动力系统设计、制造与维修(限于合资、合作)
  14. 民用航空机载设备设计与制造(限于合资、合作)
  15. 航空地面设备制造:民用机场设施、民用机场运行保障设备、飞行试验地面设备、飞行模拟与训练设备、航空测试与计量设备、航空地面试验设备、机载设备综合测试设备、航空制造专用设备、航空材料试制专用设备、民用航空器地面接收及应用设备、运载火箭地面测试设备、运载火箭力学及环境实验设备
  16. 航天器光机电产品、航天器温控产品、星上产品检测设备、航天器结构与机构产品制造
  17. 轻型燃气轮机制造
  18. 豪华邮轮及深水(3000米以上)海洋工程装备的设计(限于合资、合作)
  19. 海洋工程装备(含模块)的制造与修理(中方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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