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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粮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粮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粮展〔2011〕2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

  进入12月份以来,粮食企业又相继发生了3起安全生产事故。其中:中央储备粮青岛直属库浅圆仓出仓作业中,1名工人被粮食掩埋窒息死亡;中央储备粮鹿邑直属库平房仓出仓作业中,2名工人被粮食掩埋窒息死亡;黑龙江巴彦洼兴粮库1名工人通过皮带输送机登高作业,坠地死亡。初步了解,这3起事故均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汲取事故教训,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管理,确保消防安全

  冬春季节容易发生火灾,各粮油仓储企业要落实消防责任,做好防火工作。各企业要对库区进行全面的清洁整治,及时清扫各类易燃废弃物,消灭卫生死角,保持库区整洁。要做好易燃物资的整理工作,控制各类易燃物资的库存总量,堆放整齐,远离火源,并采取必要的防火防护措施。搭设露天储粮设施要预留必要的消防间距和消防通道,尽量避免使用易燃材料。要组织专业人员对各类供电线路、供电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加强对临时供电线路的管理,禁止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电气产品,确保用电安全。要加强各类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物资的维护保养,确保发生火灾时能调的动、用的上。要严格用火审批制度,做好库区周边火灾危险源的调查,防止外来火源引发的火灾。要研究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对本企业防火工作的影响,并做好监控和防范工作。要加强与消防部门的沟通,共同做好涉及储粮化学药剂火灾事故的救援准备工作。

  二、强化组织,确保秋粮收购作业安全

  粮食收购现场车多、人多、设备多,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开展粮食收购作业的企业必须制订完备的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要做好收购用仓储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工作,禁止设施设备“带病”作业,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收购现场的安全管理,合理利用收购场地,优化作业流程,尽量避免人流、车流、物流的交叉。要提高工作效率,为售粮人员提供便利。要以合理的方式在第一时间让售粮人员了解相关的安全生产规定,要在危险源处设置警告标识,或派专人值守,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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