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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情况的通知

  1.本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市、县填报,新疆兵团按师、团场填报。
  2.上年结余是指截至2010年底相关地区结余的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本年收入是指2011年相关地区收到的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本年支出是指相关地区将中央补助资金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支出,包括拆迁、安置、建设以及相关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开支;年末结余是指截至2011年底相关地区结余的中央补助资金。
  3.上年结余+本年收入-本年支出=年末结余。

  附件5
  公共租赁住房计划和完成情况表

  填报地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2011年度公共租赁住房计划完成情况

2012年度公共租赁住房计划(套)

项目核准情况(填写批准文号)

计划(套)

完成(套)

差额(套)

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总计

 

 

 

 

 

 

 

 

市(地、州、盟、师)合计

 

 

 

 

 

 

 

 

市(县、区、旗、团场)小计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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