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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请指南(2012年度)的通知

  9. 省(区、市)财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由省(区、市)财政主管部门填写审核意见。交通运输部直属事业单位申请项目无需填写此栏内容。
  10. 申请书与其他申请材料装订成册,一式10份。

一、基本信息

申请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和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

 

隶属关系

 

职工人数(人)

 

其中:技术人员(人)

 

开户银行

 

帐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

改扩建项目          新建项目

所属支持领域

 

项目起止年月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总投资

 

设备购置费

 

建筑安装费

 

节能减排效果

节能量

(吨标准煤)

 

替代燃料量

(吨标准油)

 

二、项目背景和意义

(一)项目概况

         

(二)项目的节能减排意义

         

三、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内容

     

(二)采用技术方案

     

(三)项目运行情况

       

四、项目节能减排量测算

(一)项目实施前能耗基本情况

      

(二)项目节能减排技术原理

      

(三)节能减排量测算的依据和方法

     

(四)项目实施后的节能减排量

    

五、项目投资会计核算

         

六、项目已获得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支持的情况

 

 

 

 

 

七、申请单位项目真实性声明

  

(公 章)

负责人(签 字):

年   月   日

八、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直属事业单位)审核意见

 

  

(公 章)

负责人(签 字):

年   月   日

九、省(区、市)财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公 章)

负责人(签 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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