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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试行)的通知

  问:你是否申请调查人员回避?
  答:
  问:你有如实接受调查的法律义务,如有意隐匿违法行为或故意作伪证将承担法律责任,你是否听明白了?
  答:
  调查记录:

  注:被调查人在调查笔录上逐页签字,在修改处签字或者按指纹,并在笔录终了处注明对笔录真实性的意见;调查人应在笔录终了处签字。
  被调查人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现场检查笔录

  第   页共   页

  被检查单位(人):                               

  检查现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         

  检查人:           记录人:      监督检查类别:       

  检查时间:                    分至       

  我们是                 的执法人员            
  执法证件名称、编号是:                      ,请你过目。
  问:你看清楚没有?
  答:
  我们依法就                          有关问题,进行
  现场检查,请予配合。依照法律规定,对于检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你也有权申请检查人员回避:(1)系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2)与本人或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3)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
  问:你是否申请检查人员回避?
  答:

  现场检查记录: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被检查单位。被检查人在检查笔录上逐页签字,在修改处签字或者按指纹,并在笔录终了处注明对笔录真实性的意见;检查人应在笔录终了处签字。
  被检查人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产品样品确认告知书
( )产样确告〔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机关依法于           日在                  
  采集到标示为                  生产(进口代理),地址为               ,生产日期(或批号)为             ,规格为         ,商标为                    样品。根据《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10日内将样品真实性的确认意见直接寄回本行政机关。你单位也可在收到本告知书10日内派员携带身份证明、单位授权证明到本行政机关对产品的真实性进行现场确认。
  逾期未书面回复或者逾期回复的,本行政机关将按照对样品真实性无异议处理。
  对样品真实性有异议的,应在上述时限内提出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办公时间:

(公  章)
年  月  日

  本告知书已于              分收到。

  接收人签字: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检验结果告知书
(  )   检告〔   〕   号

                     

  本机关依法对你单位                     进行抽样并委托有关单位进行了检验,检验报告书见附件。
  依据《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如对本检验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检验报告书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向                   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并申明理由。            应当在收到复检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复检的决定。

  特此告知。

(公 章)

年  月  日

  本告知书已于             分收到。
  接收人签字: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样品生产、代理或经营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责令改正通知书
(   )  责改通〔    〕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单位)                                                                                                         的行为 ,违反了                                                                   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于    年        日前改正。改正内容及要求如下:

(公  章)

年  月  日

  本通知书已于               分收到。
  接收人签字: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责令召回审批表
(  ) 责召审〔   〕  号

  ━━━━━━━━━━━━━━━━━━━━━━━━━━━━━━━━━━━━━━━

  案 由: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 址:                  联系方式:           
  ━━━━━━━━━━━━━━━━━━━━━━━━━━━━━━━━━━━━━━━

  根据                     规定,拟责令该单位(人)召回有关产品。

  召回时间:

  召回对象:

  承办人:           

  年   月   日
  负责人: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主管领导: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责令召回通知书
( ) 责召通〔  〕 号

                  
  经调查认定,你单位生产或代理的下述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根据                  规定,责令立即采取召回行动,并通知有关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该产品,请于           日前将召回报告递交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   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
  生产日期或批号:
  规  格:
  商  标:
  生产者或进口代理人名称:
  地址:
  2. 实施召回的事实依据

  3.召回要求

  本通知书已于               分收到。

接收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

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
(  ) 登保审〔   〕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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