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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呼吸内科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的通知(一)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呼吸内科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11〕1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做好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估工作,针对不同专科的特点,我部组织中华医学会相关分会和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制定了呼吸内科等9个专业和民营医院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我部将按照该标准开展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评估工作。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医疗机构管理处吴少玮、高新强

  电话:010-68792200、68792732

  传真:010-68792513

  邮箱:MOHYZSYLJGGLC@126.COM

  附件:1.呼吸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2.神经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3.肾脏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4.普通外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5.泌尿外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6.烧伤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7.眼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8.皮肤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9.急诊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10.民营医院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呼吸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九百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9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3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4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4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呼吸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5.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6.具备救治严重呼吸衰竭的基本条件,有内科或呼吸危重症监护治疗病床的设置。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情况外,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备注

基础条件

90

 

 

1

专科

规模

(30)

床位数

20

普通病房床位总数60张,得6分;每增加10张床加1分,总分不超过10分;床位数30-59张得2分;低于30张不得分。

危重症监护治疗病床6张,得5分;每增加1张床加1分,总分不超过10分。

 

每张普通病床净使用面积≥6平方米

10

≥6平方米得10分;每减少1平方米,扣2分;少于4平方米不得分。

 

2

支撑

条件

(40)

相关科室能够满足专科发展需要

20

医技科室整体实力强得10分,设备设施及诊疗项目满足需要得10分。

 

专科医疗设备能满足专科开展全部技术项目需要,具有先进性和适宜性

10

满足需要得5分;医疗设备具有先进性得3分,具有适宜性得2分。

 

医院对专科经费投入情况

10

评估前3年,投入500万元得5分,每增加100万元加1分,累计不超过10分。

3

科室

管理

(20)

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20

有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方案并组织实施;有医疗技术操作规范、诊疗指南及常规等规范性文件并用于诊疗工作中,医疗技术管理符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对抗菌药物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价,对抗菌药物的不合理使用有检查、干预和改进措施。评估前3年,发生重大医疗责任事故或者重大医院感染事故者不得分。

 

医疗技术队伍

130

 

 

4

技术

团队(20)

整体实力

20

医护人员的配备满足工作和发展的需要;形成技术团队,处理疑难重症能力强得10分;各级医师能够掌握相应技术得5分;对中青年医师进行科室核心技术的培养和锻炼得5分。

 

5

学科

带头人

(25)

学术地位

10

院士得10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得1分;博士生导师得1分;国家级学会呼吸分会主委(含前任、现任及候任)得7分、副主委得5分、国家级学会呼吸分会常委或学组组长得3分、学组副组长或青年委员会副主委得2分、国家级学会呼吸分会委员得1分;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任职编委1本及以上期刊得1分;国际SCI索引杂志任职1本及以上得2分。担任数职,以最高学术任职记1次。

 

临床能力

5

能够掌握代表本专业先进水平的技术得1分;具有本专业疑难病种的较高的诊治能力,诊疗效果好得1分;评估前3年,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1项以上得1分;评估前3年,年主持科内专科查房30次以上得1分;评估前3年,年应邀参加三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次数10次以上得1分。

 

教学科研水平

10

评估前3年:指导毕业博士生5名以上得1分;主持国家级课题2项以上得1分;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收录论著5篇得1分,累计不超过2分;主编专著(国家人卫、高教、科学出版社)得2分,副主编得1分,累计不超过2分;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科技二等奖1项以上得4分,省部级一等奖1项以上得3分,省部级二等奖1项以上得1分。科技奖第二完成人按第一完成人50%计分。

 

6

学科骨干

(30)

学术地位

15

有高级职称学科骨干6人以上得5分;学科骨干担任省级学术团体委员(含青年委员)以上职务每人得1分,累计不超过5分;学科骨干为硕士生导师,每人得1分,累计不超过5分。

 

临床能力

5

能够掌握代表其专业方向先进水平的技术得1分;具有其专业方向疑难病种的较高的诊治能力,效果好得1分;评估前3年,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1项以上得1分;评估前3年,年主持科内专科查房平均每周一次得1分;评估前3年,年应邀参加三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次数5次以上得1分。取所有学科骨干得分的平均值。

 

教学科研水平

10

评估前3年:学科骨干指导博士研究生毕业5名以上得1分;指导硕士研究生毕业10名以上得1分;以负责人承担国家级课题5项以上得1分,每增加5项加1分,累计不超过3分;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包括病例报告)5篇得1分,每增加5篇加1分,累计不超过5分。取所有学科骨干得分的平均值。

 

7

医师

队伍

(15)

年龄结构

5

年龄结构合理,能满足可持续发展需要得5分。

学历结构

5

研究生学历人员比例≥70%,得2.5分。

其中博士学位获得者比例≥40%,得2.5分。

 

职称结构

5

高级医师总数比例为30%,中级医师约占40%,各级人员比例可上下浮动10%范围,符合要求得5分。

 

8

护士

队伍

(30)

人员数量、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

10

人员数量满足要求得3分;结构合理得3分;学历结构合理得2分;职称结构合理2分。

护士长能力

5

护士长业务水平高得2分;管理能力强得2分;符合科室工作要求得1分。

 

护理专科业务培训及能力

15

经常开展业务培训得5分;整体护理业务能力强得10分。

 

9

人才

培养

(10)

人员培养情况

5

培养方向明确得2分;规划合理得2分;落实到位得1分。

 

进修学习情况

5

评估前3年,到国外专业进修半年以上,每人次得1分,累计不超过5分。

 

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340

 

 

10

总体

水平

(90)

整体实力强,特色突出

55

能够独立开展下列临床技术项目:肺通气和弥散功能、心肺运动功能测定、气道激发试验、呼吸驱动测定、诱导痰检测技术、过敏原检测、特异性免疫治疗、呼出气一氧化氮(NO)测定、经支气管镜肺活检术(TBLB)、支气管镜下气管内支架置入、经气管镜超声引导针吸活检(EBUS-TBNA)、氩等离子体凝固治疗(APC)、电烧灼治疗、内科胸腔镜技术、硬质气管镜、床旁气管镜应用于危重病人的诊治、有创及无创机械通气技术的应用、体外膜肺氧合(ECMO)、胸腔闭式引流、睡眠监测、急性肺血管反应试验。每项得3分,累计不超过50分。是国家临床药物验证机构,评估前3年,每年负责或承担1项国内外多中心临床研究项目得1分,累计不超过5分。

平均年出院人数

5

评估前3年,年均总出院人数2500人次以上得5分,1500-2500人次得2分,不足1500人次不得分。

平均年门诊人次

5

评估前3年,平均年门诊人次8万得5分;5-7万得3分,3-4万得1分。

普通病房平均住院日

5

评估前3年,平均住院日<11天得5分,≥11天但<12天得3分,≥12天但<13天得2分,≥13天不得分。

 

疑难危重病例比例

20

评估前3年,结合出入院诊断,所列病种在出院患者中比例≥40%得满分;每下降2%扣1分,小于20%不得分。

根据申报医院列出的疑难危重病种进行评分。

11

专业组

建设

(60)

专业组与专科发展适应性

20

有呼吸危重症专业组得6分。有肺部感染、慢阻肺、哮喘、肺癌、肺间质病、肺栓塞及肺血管病、介入呼吸病学的专业组设置,每个专业组均有独立的技术队伍,得2分。总分不超过20分。

专业组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30

评价呼吸衰竭、肺部感染、慢阻肺、哮喘、肺癌、肺间质病,肺栓塞及肺血管病、危重病人的诊治,气管镜手术、内科胸腔镜技术、有创及无创机械通气技术的应用,每项技术水平高得3分,累计不超过30分。

 

开展睡眠呼吸监测和治疗的能力

10

开展规范的睡眠呼吸监测和治疗,得10分。未开展,不得分。

 

12

技术

特色

(50)

技术特色和先进性

50

对医院提供的5项技术进行评估,包括各项技术适应征的合理掌握(3分),实施效果(3分),单项技术先进性、领先程度(4分)。

 

13

诊治

能力(90)

能否独立诊治本专科主要病种

30

能独立诊治本专科主要病种(慢阻肺、哮喘、支气管扩张、肺部感染、肺栓塞、肺部肿瘤、肺间质病、ARDS、慢性呼吸衰竭、胸腔积液、气胸、睡眠呼吸紊乱)得30分。缺1个病种扣5分。

疑难病种诊治能力

30

根据医院收治疑难病例总体情况,以及病例诊疗方案合理性,核心技术应用合理性,诊疗效果(综合好转率、病死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判断)等评价,满分15分。评估前3年,在SCI收录杂志发表的病例报告,每篇得2分,在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发表的病例报告每篇得1分,满分15分。

疑难病种由医院自行确定

危重症诊治能力

30

根据医院收治危重病例总体情况,以及病例诊疗方案合理性,核心技术应用合理性(综合好转率、病死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判断)等评分。

危重病种由医院自行确定

14

创新

能力

(30)

创新项目的数量

10

评价评估前3年的创新项目,带动诊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得10分;创新项目少,临床诊疗水平停滞不前,不得分。

创新水平

10

2项创新项目(包括获得科技进步奖、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获卫生部“十年百项”推广的项目等,),每项各5分,综合其先进性和临床应用性情况,综合评价打分。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

10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强,得10分。未转化为临床能力不得分。

 

15

辐射

能力

(20)

年出院患者中省(市)外患者比例

5

评估前3年,年出院患者中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患者比例≥20%得5分;15-19%得3分;10-14%得2分;不达标,不得分。

进修医、护、技(包括呼吸治疗师)来源情况

5

评估前3年,每年接受来源于二级医院以上进修医师、护士、技师及呼吸治疗师(进修时间半年以上)人数超过20人得3分;10-19人得2分;9人以下得1分。进修医师覆盖的省份5个省以上得2分;4个以下得1分。

技术推广情况

5

评估前3年,技术推广(包括国家继续教育、卫生部推广计划、中华医学会呼吸分会继续教育项目等)项目每年超过3次得5分;1-2次得3分。

 

受邀在国内外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上做学术报告情况

5

评估前3年,每1人次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做学术报告得0.5分,累计不超过5分。

 

医疗质量状况

240

 

16

质量

概况

(75)

合理用血

10

综合专科患者人均输血量,患者输血比例评分。

 

合理用药

50

综合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百分率、门诊、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和药占比评分,有一项次不合理扣2分。

 

病人满意度调查

5

评估前3年,满意度≥90%得5分,每下降1%扣1分。

 

医疗事故情况

10

发生一起经过鉴定的医疗事故,不得分。

 

17

单病种质量及费用(60)

单病种质量

40

根据呼吸内科重点病种(社区获得性肺炎、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血栓栓塞症)的质量状况、效率指标、平均住院日、病死率和并发症发生率综合打分。

 

单病种费用

20

根据单病种费用控制措施和费用控制效果综合打分。

 

18

病区

质量

(85)

诊断符合率

10

评估前3年,≥90%,得10分。不达标不得分。

 

临床主要诊断、病理诊断符合率

10

评估前3年,≥70%,得10分。不达标不得分。

 

甲级病案率

15

评估前3年,甲级病案率≥90%得15分,每降1%,扣2分,<85%或有丙级病历均不得分。

 

出院患者随访及治疗效果评价结果

10

有患者随访制度,得5分。评估前3年,重点病种的出院患者随访率≥50%,得5分,每下降5%扣1分,<30%此项不得分。

 

建立并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质量评价标准

10

无标准,不得分;无护理质量评价标准的效果评价,不得分。

 

基础护理合格率

10

评估前3年,≥95%得10分,每下降1%,扣2分。

 

危重患者护理合格率

10

评估前3年,≥95%得10分,每下降1%,扣2分。

 

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相关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10

制度健全,落实到位,得10分。有1项缺项或1处不落实扣2分。

 

19

门诊

质量

(20)

专家出门诊情况

10

评估前3年,工作日每天均安排高级职称人员出门诊,且专家门诊的人次数占总呼吸科门诊医师的40%以上得10分;30-39%得7分;20-29%得5分;低于20%不得分。

 

开设专病门诊

5

评估前3年,开设专病门诊≥5个得5分;4个门诊得4分;2-3个门诊得3分;2个门诊以下或者未开设,不得分。

 

开设戒烟门诊

5

开设戒烟门诊得5分,未开设不得分。

 

科研与教学

100

 

20

学术

影响

(15)

学术团体任职

5

国家级学术团体呼吸分会主委(含前任、现任及候任)或国际重要学会中国负责人5分、副主委4分,常委或学组组长3分,学组副组长或青年委员会副主委2分,委员(包括青年委员)1分,一人担任数职以最高学术任职登记1次。

 

学术刊物任职

5

SCI收录杂志或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主编5分、副主编4分,常务编委3分,编委或通讯编委1分;其他医学杂志主编、副主编2分,常务编委1分。1人担任数职,以最高学术任职登记1次。

 

主办学术会议

5

评估前3年,主办国际性学术会议1次或以上3分,全国性学术会议2分,省级学术会议1分;可累积计分,不超过5分。

 

21

专科

方向

(5)

专科的临床研究方向

5

专科有3~4个稳定、明确的研究方向,且与临床工作密切相关,研究内容系统、具体得5分。

 

22

科研

项目

(20)

国家级项目

20

评估前3年,作为第一负责人和负责单位承担973(包括首席及项目负责人)、863、国家支撑计划、科技部或卫生部行业重大专项、国家自然基金重点项目、重大国际合作项目或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每项得6分。

作为第一负责人和负责单位的其他国家级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青年基金、国家支撑项目子课题、863子课题等、科技部或卫生部重大专项子课题)每1项得1分,满分20分。

23

科研

成果

(30)

国家级、部(省)级科技奖励

10

评估前3年,以第一完成人或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级一等奖1项得10分,二等奖1项得8分;部(省)级一等奖得6分,二等奖得3分,三等奖得1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第二完成人或第二完成单位以分值的50%计,第三完成人或第三完成单位以分值的30%计,第四完成人或第四完成单位以分值的20%计。同一项目取最高奖计分。

 

SCI收录、中华医学系列杂志及统计源期刊论著

15

评估前3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影响因子总计超过75分以上者得15分;50-74分得10分;30-49分得5分;10-29分得2分;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论著及专题文章20篇以上得3分;不达标不得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行业标准及国家指南制定

5

主持或主要参加制定行业标准及国家指南制定,每1项得1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24

学生

教育

(15)

本科生教学

5

评估前3年,临床教学不少于本课时的80%,见习、实习轮转安排合理、到位,得5分;未承担者不得分;无临床授课扣3分;无见习、实习扣3分。

 

研究生培养

10

评估前3年,每毕业1名博士生得1分;或评估前3年,毕业硕士生≥20人,得10分,毕业硕士生10-19名得5分,毕业硕士生5-9名得3分,5名以下不得分。博士生与硕士生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10分。

 

25

继续

教育

(10)

国家级、省级(甲类)、市级(乙类)继续教育项目;深入基层举办继续教育项目(学习班、论坛)

5

评估前3年,举办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1项次得1分,省(市)级继续教育项目1项次得0.5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规范化医师培训

5

评估前3年,培养合格率≥95%,得5分;90-94%,得3分,低于90%不得分。

 

26

编写

教材或专著

(5)

参加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院校规划教材编写工作或专著

5

评估前3年,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院校规划教材主编得5分、副主编得4分,参编一章1分(参编不超过3分);主编国家人卫、高教、科学3大出版社专著得3分,副主编得2分;主编其他出版社专著得1分。可累计,满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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