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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开展2011年特种设备统计年报工作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开展2011年特种设备统计年报工作通知
(质检特函〔2011〕1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国家客运架空索道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特种设备统计包括综合年报统计和事故统计。特种设备统计数据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决策的主要依据,是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客观反映,是安全监察和检验检测工作绩效的具体体现。为做好2011年特种设备统计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方式和时限

  (一)2011年特种设备综合统计年报

  综合统计年报数据由原来的两次上报调整为一次上报,数据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同时报送电子数据和纸质数据。电子数据以软件方式报送,上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15日;纸质数据以邮寄方式报送,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上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15日(以邮戳为准);当2011年数据与2010年数据相比较,出现异常时,要将数据异常的情况说明与纸质数据一同上报我局。

  (二)2011年特种设备事故统计年报

  事故统计年报数据分两次上报。第一次报送纸质数据,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5日,上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6日,传真至总局事故调查处理中心。第二次要同时报送电子数据和纸质数据,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上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15日;电子数据以软件方式报送,纸质数据报送至总局事故调查处理中心。2011年12月26日至31日期间发生的事故,以快报形式上报。请将已完成2010年及2011年事故调查工作的事故结案材料于2012年1月20日前邮寄至总局事故调查处理中心。

  (三)电子数据填报网址

  电子数据填报网址为http://nianbao.cnisn.org,统计年报信息系统将于2011年12月19日试开放,于2012年1月1日至2月15日正式开放。

  二、统计口径

  (一)2011年特种设备综合统计年报

  综合统计年报数据统计口径以国家统计局《统计报表制度》(国统办函〔2008〕105号)为准,并注意以下事项:

  1.表2中,职工人数按技术职称分类中,不包括技术工人,只填报在岗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数据;“检验人员小计(人)”是指持有有效证件的人员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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