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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关于调整节能(材)基本建设项目安排范围及投资定额的通知

  放散气回收供城市煤气项目节能量大,社会效益、环保效益显著。因此“八五”期间拟有选择地安排一批符合城市民用煤气技术标准、建设银行同意贷款的放散可燃气回收项目。
  四、关于生产沼气供城市民用项目
  利用糖厂、酒厂及其它一些厂矿的有机废物生产的沼气,具有减少污染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的社会效益。“八五”期间拟安排一批日产沼气一万立方米以上项目。立项条件同“放散可燃气回收供城市煤气项目”。
  五、关于型煤项目
  “八五”期间拟适当调整型煤的建设规模,在优先安排缺煤地区项目的原则下,由国家能源投资公司节能公司商行业归口部门预先提出项目的规模、数量及技术经济指标,然后采用有限区域招标的办法选择项目。行业归口部门参加项目全过程的管理。
  六、关于动力配煤项目
  “八五”期间拟在少数重点省会和计划单列市选择安排一批动力配煤项目,由国家能源投资公司节能公司商行业归口部门提出项目的规模、数量及技术经济指标后,采用定向招标办法选择项目。行业归口部门参加项目全过程的管理。
  七、关于节能仪器仪表和煤炭节能项目
  此类项目由国家能源投资公司节能公司商有关行业提出项目的类别、规模、数量及技术经济指标后,采用招标方式选择项目。行业归口部门参加项目全过程的管理。
  八、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住宅项目
  “八五”期间,积极发展新型建筑材料是建筑节能的重要措施。为此,拟安排一些粘土空心砖、粉煤灰空心砖、加气混凝土、复合保温墙体材料和北方节能型住宅小区建设等示范项目。
  九、关于节能节材示范项目
  节能节材示范项目是“八五”期间节能、节材基建工作的重点,项目的技术先进程度、示范范围的大小,对指导我国节能(材)工作向深度和广度的开展有着重大的意义。因此,国家能源投资公司节能公司应与各行业、各地区密切配合,与有关高校、科研、设计、企业等单位共同研究,争取在“八五”期间选定一批具有先进水平的示范项目,并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考虑到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拟将示范项目分为国家级和地方级两类,国家能源投资公司节能公司重点安排国家级的示范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安排地区级的示范项目。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示范项目,国家能源投资公司节能公司要给予适当照顾,具体投资额度将根据年度计划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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