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
(司发通[2003]135号 2003年11月23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局、劳教局:

  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根据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的意见》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要求
  近年来,全国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积极主动地开展新闻宣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随着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情况,对新闻宣传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大力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紧紧围绕司法行政改革与发展大局,发挥舆论先导的作用,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努力形成司法行政系统资源共享、上下联动的新闻宣传格局,充分展现司法行政机关在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等方面的工作职能,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做好司法行政机关新闻宣传工作,对于展示司法行政工作改革与发展成就,树立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司法行政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不断开创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的新局面,为贯彻落实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加强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
  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切实加强对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要明确新闻宣传工作的具体任务,选拔胜任这项工作的人才充实到新闻宣传岗位,为开展新闻宣传创造必要的工作环境。要加大对新闻宣传工作的投入,配备必要的新闻宣传设备。要进一步畅通新闻宣传渠道,重大新闻信息应及时向司法部新闻办公室通报,通过部新闻办公室的协调联络,使地方新闻信息最大限度地在中央主流媒体上刊发和播出,或在中央媒体进行连续性、专题性的深度报道,扩大新闻宣传的社会效果,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内构建资源共享、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各地司法行政机关的新闻宣传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经常性的新闻宣传,积极主动地与当地新闻媒体搞好联络、提供服务,多角度多层面地完成好新闻宣传报道任务,努力做到时效性强、信息权威、内容充实、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对涉及全系统重大工作部署的宣传,应当及时与司法部新闻办公室进行沟通联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