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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委员会、农业部、林业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农林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

  19.调整学校专业结构。随着高等农林院校服务面和任务的扩大,必须打破学校学科专业设置单一的固有办学模式,充分利用当前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以及新兴科技产业正在兴起的有利时机,抓紧研究和制订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加速进行学科专业调整,逐步建立起结构合理,具有竞争能力的学科专业体系。
  学科专业调整的基本思路是:加强农林基础学科专业;保护、改造农林传统学科专业,拓宽专业面、更新专业内容,使之适应农村新形势和农林业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积极发展农工、农理、农经、农文交叉的学科专业和与农林科技相关的新兴、边缘学科专业;根据办学条件,适当发展当地经济建设,特别是农村、林区与农林生产密切相关的新兴产业急需的应用性非农专业。
  各校都应当根据自己的学科专业特点和现有基础,有计划地建设一批有特色的学科专业,尤其是要重点建设在全国具有一定优势的学科专业。对于优势学科专业,学校主管部门要增加投入,争取建设成为全国重点的专业人才和师资培养基地。
  20.全面修订教学计划,优化培养过程。修订教学计划要遵循打好基础,加强实践,注重能力,增强适应性的原则,除了处理好教与学,智育与德育、体育,理论与实践,基础与专业,必修与选修,课内与课外等方面的关系外,特别要合理设计课程和安排各个实践环节,精心研究课程和实践环节的内在结构及其相互之间的内在联系。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建立起一个包括理论教学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两者密切联系、相辅相成的完整的教学体系,以利于学生构建起合理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
  为了适应新形势需要,要重视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和复合型人才的培养,适当增加有关人文、社会学科方面的选修课程,把科研训练和社会实践活动纳入计划。研究并逐步建立主辅修的课程体系,实行主辅修制度。
  21.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教学内容的改革,一是要紧跟科技发展,不断革除陈旧的知识和观点,更新内容;二是要注重整体优化,推动系列课程的改革,建立科学的内容体系;三是要贯彻“少而精”的原则,突出重点、要点;四是要研究教学内容在深度广度方面的专业适用性,使教学内容符合人才培养规格的要求。
  要转变教学思想,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观念。积极开展教学方法的研究和实验,废除注入式,倡导启发式。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电化教学,研究、开发和推广计算机辅助教学,推进教学手段的现代化。
  22.加强教学基本建设。要制订规划,加强课程、教材、师资、基地以及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基本建设,为教学、科研提供良好的基础和保证。要有计划地建设一批重点课程,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外语、计算机和数学的教学,保证基础课程和专业主干课程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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