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2008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和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2008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和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新学期开学在即,为配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结合实际做好开学的各项工作,特别是做好“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启动活动和开展好安全教育活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真启动好“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要根据《教育部中央宣传部 中央文明办 共青团中央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通知》(教基函〔2008〕12号)精神,在组织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学习英雄少年,弘扬抗震救灾精神的基础上,抓住北京成功举办第29届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这一契机,充分利用北京奥运会多方面的教育资源,让中小学生进一步了解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的重要意义,在中小学生中弘扬奥林匹克精神,激发爱国热情,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为给中小学提供教育资源,中国教育电视台CETV-1将于9月1日11:20至12:00开设空中课堂《圆梦2008》,作为“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的全国启动。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卫星传输平台和中国校外教育网将同时进行传送。各地要组织全体师生按时收看。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收看的,要另行安排。

  二、认真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开学的各项工作,要把学生的安全放在首位。中小学要在开学前再次逐条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完善安全预案。开学后要集中进行新学期安全教育,开展安全演练。为给中小学提供教育资源,教育部与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了“知识守护生命”大型公益活动,并邀请奥运冠军、著名学者和社会知名人士制作了有关中小学安全教育的特别节目《开学第一课》,将于9月1日18:55至20:55在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CCTV-2)播出,请各地中小学告知学生和家长收看,寄宿制学校可组织学生收看。各地各校可录制后在校内播放。

  各地接到本通知后,要统筹安排新学期开学各项工作,切实组织实施好“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启动和安全教育工作。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