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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入开展“中国工业企业质量信誉承诺活动”的通知

  5.活动办每年组织一次全国性会议,交流承诺活动经验,扩大承诺活动影响。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行业协会根据需要,每年安排组织承诺活动交流和推广工作。活动办每年对承诺活动进行总结,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告活动开展情况。

  (三)承诺活动的宣传

  各活动组织单位要加强对承诺活动的宣传,扩大承诺活动和承诺企业的积极影响,营造重视质量、珍视信誉的社会氛围。中国工业产品质量网要在公示承诺信息的基础上,对参加承诺的企业开展宣传活动,树立企业自主承诺责任、自觉接受监督的良好形象。

  五、监督和管理

  承诺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单位均负有对承诺企业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监督的责任。活动办指定专人和专门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承诺企业的监督意见。工业产品质量网开辟承诺活动监督板块,接受社会各界对承诺企业的监督意见。各活动组织单位要加强对承诺企业的联系和指导,及时了解掌握承诺企业履行承诺的情况。同时,要建立收集社会各界对承诺企业的意见和建议的渠道。

  各有关单位接到关于承诺企业违背质量信誉承诺的有关信息后,即交由活动组织单位或推荐单位进行调查。在调查中,要由承诺企业就有关情况进行说明,对是否存在违背承诺的行为及其性质和影响做出判断,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等。

  对性质恶劣和影响严重的违背承诺行为的企业,活动组织单位可以将其从“中国工业企业质量信誉承诺”企业名单中予以除名。做出除名处理时,活动组织单位在书面通知有关企业的同时,需要将有关信息提交中国工业产品质量网正式发布。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商务、海关、工商和质检等部门积极落实《关于加强工业产品质量信誉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科[2010]112号)的要求,促进工业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发挥质量信誉承诺活动的积极作用,研究建立有助于推进承诺活动深入开展的制度和措施。对于积极参与承诺活动、认真履行承诺的企业,应优先考虑考虑在工业转型专项、技术改造专项、技术创新与重大科技专项以及税收优惠等国家和地方产业扶持政策措施中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何小龙,电话:010-68205246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科技司(1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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