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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2010年度机电类特种设备获证企业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2010年度机电类特种设备获证企业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质检特函〔20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2010年工作安排,我局组织开展了2010年度机电类特种设备获证企业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监督抽查共涉及9个省(自治区)的23家电梯、起重机械和大型游乐设施生产单位。其中电梯制造单位6家,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6家,起重机械制造单位6家,大型游乐设施制造单位5家(名单见附件)。

  抽查的主要内容:获证企业条件是否持续符合许可条件,取证前后是否遵守相关法规和规范的规定。重点对企业资源条件、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产品质量控制以及鉴定评审工作质量进行了检查。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从抽查情况来看,大部分被抽查单位能够按照国家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的要求从事相关特种设备生产活动,企业质量体系运行基本能够得到保证。但不同规模的生产单位的质量管理水平存在较大差异。一些规模较大、取证时间较长的生产单位能够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持续保持和改进生产条件;部分规模较小的生产单位受各种条件的限制,质量体系控制和安全管理水平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一)生产单位存在的共性问题。

  1.电梯制造单位。

  被抽查的电梯制造单位总体情况良好,但部分企业存在缺少加工工艺文件、外购件入厂未检验等缺陷。少数企业加工工艺与图纸不符合,部件装配工艺和实际生产方式不符合,对不合格品的处理不符合程序规定。

  2.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

  被抽查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质量体系,但运行情况都有缺陷,不能完全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开展日常工作。特别是在合格供方和合格外包方的评价、内部审核记录、用户提出的质量问题的处理记录等方面存在明显缺陷。被抽查单位多数未能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和《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的要求修订维护保养作业指导书、现场记录及自检记录,未对质量体系文件相关部分进行修订,维护保养的工作质量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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