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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组织推荐水利系统“群众满意的好党员”先进典型的通知

  (四)宣传报道(2011年下半年)。水利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将在中国水利报、水利部创先争优活动简报等媒体上开辟"群众满意的好党员"专栏,集中宣传报道他们的先进事迹。各单位也要加大宣传力度,激励党员干部创先争优。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推荐工作。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一年,也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第一年,积极选树先进典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群众满意的好党员"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真正把具有深厚群众基础、强烈水利特色、体现时代精神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充分挖掘和大力弘扬这些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使创先争优成为全系统的价值取向和共同追求。
  (二)精心组织事迹材料。真实是先进典型的生命。各推荐单位要在深入调研、认真考察的基础上撰写事迹材料,用事实描述典型形象,用业绩展现崇高精神,做到内容真实准确,细节生动鲜活,事迹合情合理,评价适度适当,确保推荐出来的先进典型叫得响、立得住,经得起群众和时间的检验。推荐对象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3000-5000字,推荐表中的主要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也可附音像等资料。
  (三)积极选树身边典型。各单位要把选树先进典型作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抓手,在向水利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积极推荐"群众满意的好党员"先进典型的同时,要大力选树身边典型,把推荐先进典型与近学身边典型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学习身边人、干好当前事",形成比学赶帮超的生动局面。
  请各推荐单位将《水利系统"群众满意的好党员"先进典型推荐表》及推荐对象的事迹材料,一式3份,连同电子文档,于5月20日前报水利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3202904,
  电子信箱:zzc@mwr.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水利部直属机关党委组织处,邮政编码:100053。

  附件:
  水利系统“群众满意的好党员”先进典型推荐表
  推荐单位:
姓 名 性别 民 族 二寸彩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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